×

正在处理。。。

即刻使用手机阅读

刑法 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对犯罪论的影响

作者:叶建勋 字数:13.7万字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价格:1440阅饼

免费试读 购买
扫一扫 扫一扫

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派的文德尔班、李凯尔特、胡塞尔等,都主张人不仅是目的性存在,而且是理性和感性的综合体。有了人,才有价值;有了人,世界才是活的;坚持人是目的性存在,才不会湮没于物质的纸醉金迷。 从价值哲学出发,对人的惩罚就不再是为了震慑他人,而是用犯罪人自己的法惩罚他自己,惩罚他才是对他主体性的尊重。从价值犯罪论出发,人的行为都体现其内心价值倾向,因此,当医生以治疗目的抚摸女性躯体时,不予惩罚;当其以奸淫目的抚摸时,则予以惩罚。现代社会是高风险社会,但控制风险不能以牺牲人的主体性和自由为代价。因此,价值哲学的最新结论是,尽管厦门公交车爆炸案的后果很严重,但不能成为坐公交车要安检的理由,否则人就更难找到自己回家的路,而只是迷失在现代化大街上并被有序摆放的木偶。

快来抢沙发~

快来说两句,抢沙发

获取掌阅iReader

京ICP备11008516号(署)网出证(京)字第143号京ICP证090653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452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良信息举报:jubao@zhangyue.com 举报电话:010-5984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