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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法
邓社民 试读
本书分为上篇和下篇。上篇以中亚国家民法典编纂为背景,研究了独联体国家(包括中亚国家)民法典编纂中知识产权立法问题。在苏联解体后,中亚国家纷纷独立。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各国以独联体国家议会间示范民法典制定各自的民法典。大多数国家在民法典编纂中,都将知识产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但各国民法典中知识产权独立成编的模式不仅相同,概括而言有四种模式:完全独立成编模式;通则式;一般规定式和融合式。中亚国家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立法模式为我国后民法典时代知识产权立法提供了域外经验。下篇翻译了七个国家民法典中知识产权编,以便学界进行参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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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法规速览(202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编委会 试读
本书主要收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动态记录税收政策废止、失效的状态。每月出版1期,旨在为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提供专业、完整、动态、及时的税收法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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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权威到规则权威:全球治理中的标准及其规范化进路
周银玲 试读
本书主要运用国际法基本理论,系统研究了标准的软硬法属性及其在全球治理中的规制功能。透过全球治理背景下标准从“科学权威”到“规则权威”的转化趋向,本书进一步提出了标准在国际法渊源中具有双重地位等核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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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员逻辑与认同聚合
赵子尧 试读
本书以“动员”与“认同”为理论视角探讨法治中国建设的动态过程与主客体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在于加强党的领导权威,这反映出党的领导权威内在结构中具有法治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动员力量。 这其中包括领导法治建设的思想权威、确保法治建设高效展开的制度体系以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的权力结构。 与此同时,法治中国建设不是纯粹“自生自发秩序”的结果,而必须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以强有力的政治智慧与领导核心加以推动,并由全社会在“公度性聚合”过程中产生全面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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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侦查的程序控制研究
刘晨琦 试读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现了技术侦查在刑事程序法意义上“无法可依”的零突破。然而有关技术侦查的规定过于粗糙且缺乏操作性,不仅使得一些在技术侦查“入法”前司法实践中的固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甚至还带来一些新问题。对技术侦查的程序控制的研究迫在眉睫。本书的第一部分,通过厘清技术侦查的基本概念和类型化区分,分析目前刑事程序控制的主要方法;以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制度为蓝本,总结共性并探寻其演进规律;总结出程序控制应当树立的基本观念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研究我国技术侦查程序控制的具体问题及完善建议。通过检视现行制度的进步与不足,反思程序控制的方法、内容及相关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司法解释、补充立法解释和修改完善立法“三步走”的制度完善设想,以及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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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非通用语言文字立法研究
杨解君 试读
对非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立法,既是规范和保护、促进非通用语言文字发展的现实之需,也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必然要求。非通用语言文字立法,应关切实质民主原则下的少数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语言权利,确保推广普及通用语言文字与语言多样性的均衡。鉴于此,本书专门研究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外的非通用语言文字立法问题。本书首先论述非通用语言文字立法理论基础与现实基础,然后以各论的形式分别论述了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手语盲文、网络语言文字、繁体字与异体字以及外来语的立法理论与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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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的贪污贿赂犯罪规制研究
李冠煜 试读
本书立足于我国刑法修正、量刑规范化改革和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实际,在“刑事一体化”理念的指导下,选取腐败犯罪的量刑基准,贪污罪的量刑规范化,受贿罪的对象,受贿罪的死刑适用标准,贪污贿赂犯罪的终身监禁适用标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责任,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特别没收程序的法律属性、对象范围与证明规则,限期自首的实质根据、成立条件与量刑规则以及反贿赂合规计划的出罪功能十个专题进行研究,以期提高贪污贿赂犯罪规制的刑事法治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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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李曦光 试读
中国海外投资需要法律规范来固定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海外投资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国内法律制度纷繁复杂,与我国现有的合作基础各有差异,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海外投资需依据不同的现实需求发展多种层次和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因此,需要具体的法律规范来清晰界定我国与相关投资国家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增强合作利益的可预期性与合作行为的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推动和促进我国的海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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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中的刑事法治新课题
刘仁文 试读
本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重点学科与国内刑法学界的部分同仁联合推出的一本旨在研讨社会治理与刑法发展的刑法学著作。 全书主要内容包括:《刑法修正案(十一)》及其草案的研讨、疫情防控与刑法、新型网络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一体化与立体刑法学等。书中对风险社会、信息社会及疫情影响下的社会治理问题从刑法视角进行了探讨,既有对刑法新问题的具体分析,也展现了多维度研究刑法的方法论。 本书是观察社会治理与刑法发展新课题的一个理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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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导论
柳华文 试读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程中,在进一步落实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的时代使命的进程中,中国国际法实践不断丰富,中国国际法学正在走向繁荣。本书概括了中国国际法学研究的基本框架、范畴和主要观点,尝试总结不同国际法领域中的发展趋势、面临的任务、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和方向。本书既保持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又特别关注国际法前沿的新发展,包括国际环境法、国际卫生法等日益活跃的专门领域的新动向。本书拟为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设添砖加瓦,也希望为我国进入“十四五”发展规划新阶段后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抛砖引玉、发挥一定的导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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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重要节点与进程
高旭晨 试读
中国古代法律传统源远流长,此漫长过程并非清晰如一,重要等同。而是时明时暗,时重时轻。在一些关键的时期,由于出现了关键的人物,经历了关键的事件,形成了决定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性质的总体趋势,在这种趋势引领下,中国古代传统法律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形式,这种形式也决定了其内容。概括而言,中国古代传统法律经历了以下若干决定性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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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法治基本理论研究
熊文钊 试读
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法治基本理论研究“(项目批准号:12AZD022)的研究成果之一。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中国特色的文化法治基本理论展开研究,从文化法治的基本内涵、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制度等方面展开分析,阐发了文化法治的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基本要素、基本体系和发展趋势。 本书系统探讨了文化法治的基础理论,着重阐发了文化法治在本质上是维护、保障、促进和实现我国公民和中华民族的文化权利。创新、发展与传播是国家义务和政府部门职责,正确认识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定性,建立一个公法与私法相衔接、立法与执法相配合的完备的文化法治理论体系,为文化法治体系的建构与完备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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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选择
程玉 试读
公法责任属性决定了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具有二元性,既可以是行政机制,也可以是司法机制。本书通过制度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对两种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结论:两种机制的功能优劣具有相对性和不确定性,立法者对二者的选择实际上是在两种不完善工具间的选择。基于尊重我国已经确立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双轨式混合实施机制”的前提,本书借鉴域外法制经验,对我国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变革提出了制度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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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国际规则与中国国企海外投资
余莹 试读
本书系统解析了TPP国有企业规则的适用范围、豁免例外和排除条款,并对TPP国有企业规则的核心条款进行深度解读。TPP国有企业规则的本质是美国意图推动新一代经贸投资规则,限制我国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TPP第17章为代表的限制我国国企的规则,已全面升级为对我国政府主导经济模式的限制性规则我国“一带一路”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因具有政府主导特点,并采取援助、投资、贺易一体化的新模式,因此需要我国与东道国政府保持良好的政治经济外交关系,同时应加强对“一带一路”项目主权贷款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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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上的民事责任
王绍喜 试读
本书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系列”。我国《广告法》在民事责任制度上做了体系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重大创新,为传统民法理论体系的发展开拓了学术空间。本书针对广告民事责任的制度创新展开富有知识建构意义的深入研究与系统论证,在结合广告法实践阐发我国民法学说的基础上,博引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相关学说、观点、制度和判例以及我国有典型意义的适用《广告法》的民商事司法案例,对广告民事责任进行了系统、深刻的理论阐释,为广告法在民事责任制度上的制度创新,做了迄今为止的最有体系建构价值的理论解说。本书以民法基本原理和利益衡量方法为论述主线,主要探讨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代言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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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语言文字法律法规选编
杨解君 试读
本书选译了具有代表性或独具特色的部分国家的语言文字立法文件,这些语言文字立法文件主要包括:法国关于丰富法语或法语使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韩国关于国语(韩语)的基本法、实施令及实施规则,美国联邦语言服务立法、判例以及部分州的地方立法,日本的文字·活字法,新西兰的毛利语法和手语法,俄罗斯联邦官方语言法和联邦民族语言法,以及关于双语地位与使用的加拿大官方语言法。另外,还附录了有关语言文字权利的国际条约与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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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犯罪刑事责任研究
王慧 试读
本书重点研究水上交通犯罪的刑事责任,以实体法研究为主,兼论追诉机制。从水上交通犯罪刑事责任归责的基础和实然表现入手,破解船舶肇事犯罪与其他交通工具肇事犯罪的理论屏障,重点分析常见多发性犯罪的刑事责任,以确定船舶肇事犯罪的刑事追责原则;着重探讨追究船员等水上交通运输人员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和规范标准,运用“信赖原则”“风险社会”等理论探讨责任阻却问题;同时,直面我国水上交通涉罪案件难以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现实困境,剖析“两法衔接”不畅的诸多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以规范执法,助力司法,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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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研究:以复合型制度为视角
臧荣华 试读
本书从“复合型制度”视角,运用“多重法律实践逻辑”,以联结法规范与法实践的“司法解释”为素材,解构我国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表象及其内在,对制度基本内涵、监督原则、范围、实效指标、构造模式予以深度探究。力图廓清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基本内涵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进行“从旁察看”式纠错监督。重述“合法律性监督、司法协同监督、程序性监督”三位一体式监督原则。辨析“双维”理念下平衡监督范围理论。实证监督质量的“纠错率”和“纠错量”指标,力图超越“改判率”与“改变率”传统指标之歧争。尝试建构“双边同级抗诉”构造模式以优化“上抗下审四边形”构造模式。通过解析“单向性”、独断的检察监督权嵌套介入“两造对抗”、法院居中裁判的“三角式”的行政诉讼活动中诸“行动者”的实践逻辑,揭示我国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诸表象隐含的特有规律,进而指出该制度实践尽管长期“有效”但未来难免“式微”的走向态势。意图推进该法律“场域”中规则主动性建构及被动性建构中的逻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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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法律歌诀与法律图表研究
徐子淳 试读
在清代的诸多律学流派中,人们对辑注、考证、司法应用等流派研究较多,因为这些流派一直位居法律史研究之要津,但对歌诀派与图表派则较少关注,很少有学者对之做系统的专门研究。本书发扬中国传统律学中“术”的成分,即发掘清代的法律歌诀与法律图表,对之进行系统地整理与分析,探讨其产生的法律与社会根源,深挖其思维方式的根基,揭示其在立法、司法以及普法中的作用。本书既可丰富中国传统律学研究,又能作为相关研究领域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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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前置化及其制约
熊亚文 试读
综观晚近以来我国以及世界主要国家的刑法立法,刑法前置化已然成为共同的趋势和潮流。作为现代刑法预防走向的重要环节,刑法前置化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其一方面有助于预防危险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另一方面又隐藏着因过度干涉公民自由而导致现代法治国刑法原则崩塌之危险。因此,极有必要在正视刑法前置化发展趋势的同时,从现有的宪法法律体系中发展出有效的制约框架,以保障和提升刑法前置化立法及其司法适用的正当性、科学性与有效性。本书以中国刑法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前置化处罚规范为蓝本,关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中国刑法立法和司法的变革需要,通过构建一个全方位、系统性、本土化的刑法前置化制约框架,为刑法前置化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有益指引,以期提升刑法前置化规范体系建构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而为新时代受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刑法治理探索一条适当平衡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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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支持农业投入法律监管研究
胡伟 试读
中国财政支持农业投入法律监管具有坚实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和财政法学基础,为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中国财政支持农业投入法律监管仍存在着诸多缺陷,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一是拓补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事前监管法律机制。主要强化对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资金的分配决策、预算、程序的监管,重点对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资金拨付前审查。二是补强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事中监管法律机制。主要增强对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预算的执行、资金的拨付、使用的日常监管,重点对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资金的拨付、使用后的检查。三是补正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事后监管法律机制。主要强化对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资金的决算、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管,重点对违法使用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投入资金的行为的责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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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规范研究
陈范宏 试读
显失公平规范处在民法各基本原则的交汇点,侧重不同的解读可以得出迥异的体系定位与功能预设。本书主张显失公平法理的精义在于禁止“一方以他方为代价获益”,显失公平规范的原则性选择应从形式主义易辙协助主义,重拾其独立衡平功能,将合同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技术性设计应当釆用“一般条款+具体规则”模式。 一般条款尊重显失公平概念的规范性面向,维持其开放性与灵活性以应乎无穷的人事;具体规则基于显失公平概念的经验性面向,实现法律的确定性与可预测性。在解释论上,宜尊重显失公平法理在现代民法上的独立衡平功能与承载均衡原理回潮的体系价值,将一般条款视为一种开放性的弹性标准而非“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式严格的技术性规则,推进协助主义时代显失公平规范体系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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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法律问题研究
李伟 试读
自人类历史文明有记录伊始,文化财产劫掠与战争冲突、领土侵占以及民族离合等相伴而生,由此引发的文化财产争议,则成为保护和促进文化财产回归的法律制度诞生与发展的根源。即使在和平时期,文化财产的非法国际流转使得文化财产脱离其赖以生存的文化滥觞,蜕变为文化艺术交易市场上的纯粹商品,从而逐渐丧失其独特的文化内涵。仲裁作为替代司法和外交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跨国文化财产纠纷领域同样适用,其对于弥补司法追索和外交谈判的诸多弊端,协调法律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矛盾,及时应对现实社会变化,以高效率、低成本解决文化财产争议,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作用,因而近年来其在国际文化财产法学界界的地位越加受重视。 相对于文化财产自由贸易机制和人权保护机制,仲裁更多倾向于置法律差异、民族主义、政治倾向等因素于一边,在保护文化财产完整性和促进文化财产返还的前提下,着力寻求当事方之间文化财产争议的和平解决。基于此,本书重点阐述的核心问题,即文化财产争议的可仲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解决不同类型的文化财产争议仲裁中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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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犯实质化研究
罗世龙 试读
正犯实质化,是指从存在论角度看,行为人没有亲自实行刑法分则规定某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行为,但是经过实质化、规范化的评价后,可以视为行为人亲自实行了刑法分则规定某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行为。正犯实质化的出现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首先,正犯实质化的出现与实质主义法运动的兴起、事实与价值辩证关系的发展以及人类认知模式的转变等重大法哲学命题密切相关。 其次,人类朴素法感情的正义表达、刑事政策的现实性要求和社会结构的分工合作化是正犯实质化出现的社会学基础。最后,构成要件的实质解释、定罪量刑的必然要求和正犯的独特评价功能是正犯实质化的教义学基础。诚然,正犯实质化有充足的正当性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切正犯实质化的做法都是合理的。正犯实质化的标准与限度尤为重要。我们在实现正犯实质化时应遵循合法性原则、等价性原则和类型化原则,尤其要坚持等价性原则,将其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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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原理
郝俊淇 试读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企业不正当地获取、维持、加强市场支配地位以及不正当地利用这种地位的行为。本书突破了单一、具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研究视域,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能导致的排他效应、扭曲效应、剥削效应等损害类别(损害理论)为基础,构建和阐释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反垄断法上的基本类型,即“排他性滥用”“扭曲性滥用”“剥削性滥用”,以及作为其规范前提的“单独市场支配地位”和“共同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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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法律问题研究
刘楠 试读
本书通过在国际海运领域引入履行辅助人的概念及其理论和制度,一方面为海上货物运输法将合同以外实际辅助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义务的第三人纳入调整范围提供合理的解释和依据,通过对国际海运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的概念和范围的界定以及类型化分析,探讨其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赔偿责任,提炼出不同类型履行辅助人的共性及个性化问题。另一方面探讨国际海上旅客运输领域一类特殊类型的履行辅助人——被称为“海上五星级酒店”的国际邮轮的法律地位,在邮轮旅客发生人身损害纠纷时邮轮与组团旅行社、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责任,在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涉疫港口的公共卫生治理、涉疫邮轮上旅客权益保障以及邮轮本身防疫制度系统的完善建议和对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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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则的原旨与适用
梅扬 试读
近些年,国内掀起一场研究比例原则的热潮,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日益泛化,适用规则变动不居。全书总体依循“先法理、后制度”的研究思路,首先对比例原则的原旨进行深入阐释,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比例原则适用的相关问题展开全面研究。 本书认为,比例原则有特定的内函和价值功能,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不能被任意拔高或无限拓展;比例原则的三个子原则之间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它们层层推进、环环相扣,为实践适用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性较强的逻辑规则;作为一项行政法原则,为适应行政法治实践变迁,比例原则的适用应涵盖行政法规范创制、行政执法过程、行政后果评价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在关注侵益性行政行为的同时,关注授益性行政行为和互益性行政行为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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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李娅佳 试读
本书以《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为选题,在总结近年来云南省各级档案部门开展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的基础上,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做法,试图厘清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概念,梳理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理论,探讨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特色、方法和实现路径,分析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成就、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对策措施,对推动当前具有云南边疆民族特色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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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避风险的环境法治理研究
杜健勋 试读
传统公部门无法有效完成环境风险带来的国家任务,为了确保风险治理与决策的质量与正当性,公部门必须仰赖私部门,才能完整践行环境风险治理与决策。本书以邻避风险的影响因素与风险链演化规律为基础,认为环境法权是邻避风险治理的法理基础,从邻避风险治理模式、治理结构、治理制度等层面,反省了长期以来技术与行政官僚的风险权威决策体系,在突破公私藩篱的基础上,推动科学民主化,扩大科学知识审查社群,提升决策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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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会保障重要法规译介
杨勇 试读
本书是《日本健康保险法》《日本国民健康保险法》《日本护理保险法》截至2021年的全文中译本,内容涉及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护理保险三类社会保险的运作模式、保障对象、保险给付类型、费用负担、救济措施等问题。 《日本健康保险法》于1922年通过,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旧《日本国民健康保险法》于1938年颁布、实施,并在1958年得以全面修改。20世纪末,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日本着手制定《日本护理保险法》,《日本护理保险法》于1997年颁布,并于2000年正式实施。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长足发展,并随着社会背景的变化不断得到调整,对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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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的司法适用:国内、区域和国际判例
尼哈尔·贾亚维克拉玛 试读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国际、区域和国内机构适用国际人权条约和国内宪法的司法实践所产生的人权判例。本书根据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等国际性机构,欧洲人权法院和美洲人权法院等区域性机构,以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法院的近4000件人权案例,详细分析了27项得到普遍承认的人权的各项要素,还简要叙述了作为人权法司法适用之背景和框架的人权的历史发展,国际和国内保护历程,人权的救济、解释、限制和克减等方面。本书以集中、便捷的方式展现了世界范围内人权法司法适用的实践情况,以及国际、区域和国内机构对于每一人权之各项要素的认识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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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研究
龚赛红 试读
本书试图通过对患者隐私权的内涵、立法保护的比较研究,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际,为我国患者隐私权保护进行科学的立法构建,进而促进我国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促进我国医患纠纷的解决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本书认为,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已经有了宪法依据和刑法、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保护的基础,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需从一般法保护和医患关系法保护两个层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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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权与权利救济研究
王小芳 试读
《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订使得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检察权制度在权利救济领域体现出更强的生命力。本书在民事检察权和权利救济的全新视角下重新审视二者的关系,厘清民事检察权在我国现阶段所承载的公权监督和私权救济的双重功能;论证民事检察权在本土化语境下承担权利救济功能具有理论和制度上的正当性;提出二者在转型期中国司法语境下存在共生并和谐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将原本存在内在冲突的双重功能在全新的视角下融合共通,构建法检监互动的权利救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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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理论在民法典中的体系价值研究
李伟平 试读
《民法典》已经通过并生效,《民法典》对是否采纳原因理论这一理论主线,态度并不明确,但在合同目的、不当得利等制度中均有原因理论的身影。 本书主张在《民法典》中确立原因理论,作为《民法典》的体系主线,整合《民法典》的外部体系与内部体系。作为《民法典》的内部体系串联的原因理论,既要规定原因的赋予功能,在考察负担行为、处分行为效力时考察原因,规定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同时也要采用原因的矫正功能,对缺乏原因的给付结果进行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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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接受性责任理论研究
杨国举 试读
在刑事责任的研究中,存在缺乏源本的课题域和通达刑事责任的路径的问题。为此,该成果提出了接受性责任的理论。主要内容有:一是采用哲学研究方法。本书一改传统的刑事责任研究方法,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存在论现象学的方法对接受性责任的构造、种类和形式、主体,以及伦理学基础等问题展开研究,并贯彻始终。这是一种对刑事责任研究全新的方法。二是研究刑事责任的本体问题。基于为刑事责任溯源和奠基的研究目标,该成果把刑事责任的存在作为本体论基础,以此展开对接受性责任“此在”构造、“存在”构造等问题的研究,通过对其“生成”的研究,揭示其本来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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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欺骗承诺的刑法效果问题研究
杜治晗 试读
本书聚焦于受欺骗承诺这一承诺论领域最具争议的复杂问题,系统梳理了与该问题相关的重要理论,着重比较法益关系错误说、全面无效说、条件错误说、动机错误说等四种学说,围绕法益关系错误说的理论争议展开辨析与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法益关系错误说的进阶方案,坚持法益关系错误的理论内核,厘清事例类型与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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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帮助行为的刑事责任模式建构
王霖 试读
当今行业分工日趋精细的社会实态使得具有日常性、程式性特质的中立帮助行为面临潜在的刑事归责风险,为其构建妥适的刑事责任判定模式有益于法益保护与自由保障的价值平衡。以破解学理困惑与服务司法实践为问题面向,本书在纵向维度上对中立帮助行为进行内涵界定与共犯理论的基础性研讨;在横向维度上跳脱学界通行的行业领域归责路径,通过形式化考察视角向规范性考察视角的转换,匹配构建内含作为类型与不作为类型的中立帮助行为刑事责任判定模式,以期实现该判定模式的适用周延与实践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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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权理论及其实践展开
李华琪 试读
公益诉讼本源于诉讼程序之技术逻辑的概念术语,已经被世俗化地抽象为一个符号,用以指称一种社会性的话语沟通机制,给予缺乏权利保护手段的人以引起关注和发出声音的机会。 当前,我国主要通过对传统诉讼制度理念和程序规则体系进行技术性调整以实现环境公益价值目标,但这种技术性调整方式易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始终停留在泛化的理解层面。 结合法律规范来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规定仅单纯地解决了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然而,诉讼制度所包含的范畴远非如此,还涉及诉讼目的、诉讼请求范围、案件审理范围、证明程序规则等各种问题。 诉权乃诉讼法学领域的基础理论之一,因为诉权设置决定了诉讼主体是否享有诉权、实体权益是否能够获得救济、司法资源是否得到优化配置等方面。 基于此,本书提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首要解决环境公益诉权问题,通过环境公益诉权的理论与实践分析以厘清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并对我国环境公益诉权的配置原则、配置思路、配置方案、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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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判决的影响因素研究:理论与实证
田燕梅 试读
本书综合运用经济学、法学理论及研究方法,从法律经济学视角对著作权侵权判决影响因素进行理论与实证研究。 首先,综合各种司法行为决策模型及理论,在法律制度、案件事实、当事人策略行为框架下提出著作权判决影响因素理论。其次,利用判决书微观数据,对著作权侵权法院判决特征进行统计分析。 最后,从锚定效应、当事人诉讼定价能力、当事人策略性诉讼角度实证检验对判决的影响。 本书验证了著作权侵权法院判决存在锚定效应,并从诉讼定价能力视角将当事人资源对法院判决的影响更推进一步,提出了诉讼定价能力理论,提高了理论的解释力;探讨了当事人策略性诉讼产生的机理和行为特征,检验新闻事件冲击下策略性诉讼对法院判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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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侨民事纠纷裁判要旨实证研究
任江 试读
本书以“涉侨”“华侨”“涉外”和相关法律条文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北大法宝数据库检索相关裁判文书共4万余份,通过大数据分析,归纳出5种主要涉侨权益纠纷案件类型,选取其中典型案例,从法律适用、法理分析、裁判启示、涉侨保护等方面进行解读,探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对策,为侨主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涉侨法律条款的完善,做出有益的理论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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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治规则建构的诚信理论研究
张路 试读
本书以化解全球信任赤字为宗旨,从国际法治话语权入手,基于诚信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基础性作用,分析国际经济法治规则建构的诚信理论和实践的演进,针对当前部分西方国家失信破坏国际经济法治规则的现实,探索国际经济法治规则建构的诚信中国方案。本书在学理上有助于促进国际法中国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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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本权利立法研究
彭超 试读
宪法的精神旨归和终极目的在于保障。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立法具体化,使得宪法基本权利具化为普通法律权利,宪法基本权利亦由此衍生为法律权利群系,宪法基本权利之保障也进一步落实为具体法律保障。因此,基本权利立法是“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的拱顶石,能够让每一个人在生活中“将权利带回家”,使得宪法真正成为人民的生活之法。本书从本体、关联、实践、成就、价值、方法等角度对基本权利立法的基础理论、影响主体、实践逻辑、历史性成就和完善方略进行了系统研究,力图建构起一个基本权利立法的理论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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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不确定概念适用研究
毋国平 试读
本书主要以民法中不确定概念的适用为研究对象,尝试界定出当基于各种应用法源探求概念与个案事实之间的意义关联时,应遵循的适用规范。在得出相关意义关联命题的过程中,适用者需要运用制定法、判例、学说以及法价值等法源作为法律理由。基于每一法源的特点,适用者还应遵循特定的适用规范,以保障不确定概念适用的客观性与规范性。另外,基于特定法源得出的各意义关联命题之间还应具有融贯性,这也应通过相应的适用规范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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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的本土化构建
魏东 试读
本书系统论述整全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学的基础理论,通过阐释结果与方法并重整全论、整体有效性原则、刑法解释方法确证功能体系化、刑法解释结论整体有效性、司法公正相对主义、法官决策有效性、判例释法指引功能、刑法解释有限功能等核心命题组成的命题体系和理论系统,在批判原初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的基础上提出创新发展理论,重新构建提出崭新的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重点针对刑法解释学研究范式、系列命题进行学术批判、法理检讨和实证分析研究,力图证立整全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的“整体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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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立法蓝皮书:广东省地方立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
石佑启 试读
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总结广东省地方立法情况,深入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带领和推动作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自2015年以来连续六年公开发行《广东省地方立法年度观察报告》,从立法程序、立法数量、立法内容、立法公开以及制度优化等方面对广东地方立法情况进行观察,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提高广东省,乃至全国地方立法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地方立法蓝皮书:广东省地方立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入选中社智库地方智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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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理与程序逻辑
自正法 试读
刑事诉讼法理可衡平和证成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其蕴含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兼顾公正与效率以及平衡控辩审的程序原理或理论依据,亦可称为程序法理或公理。从程序法律到程序法治,再到程序法理,其发挥着“桥梁效应”“体系效应”与“共同体效应”,有必要多维度发现和挖掘刑事诉讼法理的载体与表达。可对词语、概念、谚语、格言、命题、案例、判例、故事、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等进行提炼,挖掘刑事侦诉审程序背后蕴含的法理元素和程序逻辑,使其发挥刑事诉讼“引擎器”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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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权利的行政法救济:以行政法返还请求权的关联构造为例
张栋祥 试读
公法权利是新时代公法学理论创新和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激活行政法、建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关键要素。但实践中公法权利的救济依赖私法程序和私法规范,缺少对公法要素的体系化考量。回到公法权利地位关系基础上的请求权关联构造,既可通过请求权与公法权利的多重映射,明确公法权利行政法救济的具体路径;又可通过请求权的公私法共性和差异,明确其救济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考量。公法权利体系与各关联领域的交互联系,还可为行政法总论和分论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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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立法范围研究
吕东锋 试读
作为一种特殊的立法行为,授权立法的实施理应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内。在传统观点中,授权立法范围一般仅指授权立法的权限范围。但从授权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分析,授权立法范围除授权立法权限范围之外,还应当包括授权立法主体范围和授权立法期限范围。国内外授权立法范围均经历了从宽泛到明确的演变历程。授权立法主体包括授权主体和受权主体。从各国授权立法实践观察,授权立法主体的范围尚无明确规范的要求。应当为授权立法主体设定范围,按照一定的原则以实际需要和工作职能为依据设定授权立法主体的资格条件。授权立法权限范围也是实施授权立法的权限边界,是立法事项中可授权和不可授权的界限。法律保留理论,特别是重要性理论,为授权立法权限范围提供了理论支撑。我国授权立法权限范围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也遵循了法律保留理论,但还存在规定笼统、缺乏逻辑自洽等问题。授权立法期限范围规定了立法授权书的时间范围,对授权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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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研究
王芳 试读
《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研究》主要探讨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问题。《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研究》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针对风险规制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以及多样性等特点,将风险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与公共警告领域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解决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存在的现实问题为导向,深度论述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的一般原理,系统构建中国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和制度体系。《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研究》为规范公共警告权的行使、平衡保护公共警告中的多元权益以及完善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立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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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释过程论
田杜国 试读
在对中外刑法解释的研究发展状况进行历时性梳理和考察之后,我们便会发现,刑法解释作为刑法适用中的一种不可或缺环节,其不仅是一种解释行为,其更是一种解释过程。并且,刑法解释这一过程的内涵、本质、构成要素、展开形式、基本特征等相关内容也都在不同的程度上体现出了马克思的“实践过程论”和怀特海的“机体过程论”等相关过程理论。据此,在学界内对刑法解释这一过程缺乏专门性论述的情形下,本书明确地提出了刑法解释过程论这一命题,并对其展开了详细的阐述。希望借此能够对当下刑法解释领域中所出现的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形式解释论、实质解释论、保守的实质解释论、“三常”法治观解释论以及人本主义解释论等刑法解释理论做出科学和合理的回应,并在一定的程度上为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可以参考和借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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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利他性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
李喜燕 试读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战略部署中,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被定位为基础性制度安排。作为第三次分配制度之主体部分的慈善制度如何构建,尤其是如何与初次分配、再分配协调配套,成为慈善法学界面临的急迫课题。本书正视慈善捐赠中存在的非利他性,在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慈善捐赠中存在的非利他性概念进行界定,并就非利他性行为的分类、合理性和边界进行了探讨。同时通过问卷调查,分析了不同类型的慈善捐赠目的追求与人类福祉和幸福存在的关系。此外,阐释了慈善捐赠主体的潜在物质利益追求、荣誉地位追求和定偏好追求等,对我国慈善立法提出了完善建议。后针对慈善2.0时代对慈善法的挑战及慈善法的不足,提出了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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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能力现代化下的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
王喜 试读
全书共15万字,比较全面和系统地研究了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立法上的规范联系、实践中规范之间的互动等等问题,在法学界第一次全面地探讨了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之间的制度联系,借鉴和采用法律社会学和法律人类学的一些观点和方法,在全面掌握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注重理论与现实的结合,强调突出问题意识和学术创新,围绕民间规范在乡土社会中的地位与功能、运作与实践、发展与走向等核心问题进行论述,探寻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融合发展的路径,为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国家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相关理论支持与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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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法规政策国别研究
席芙蓉 试读
本书旨在为开展绿色技术国际合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参考。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绿色发展业已成为国际共识的大背景下,绿色技术合作在国际合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书选取新加坡、越南、泰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色列等与中国科技合作较为密切的国家和地区,分别解读其在投资、环境、能源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分析其与国内的区别,从而帮助企业了解国别差异,顺势而为,更好地开展绿色技术国际转移转化,主动融入全球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绿色发展合作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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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学论坛(第19辑.上卷)
宋晓 试读
本书稿为南京大学—哥廷根中德法学研究所的系列研究成果汇编。其中有对德国学者有关前沿热点问题的论著,也有中国学者通过对中国与德国法比较研究提出的对于中国法的思考,还有对德国及欧盟法的译介。 本书内容具有原创性和相当的学术水准。本书主要内容涉及中德两国在经济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各个部门法领域的比较研究。旨在通过中德法学的交流,进一步为加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理论学术上的支持。书稿不涉及重大选题备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