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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规范研究
陈范宏 试读
显失公平规范处在民法各基本原则的交汇点,侧重不同的解读可以得出迥异的体系定位与功能预设。本书主张显失公平法理的精义在于禁止“一方以他方为代价获益”,显失公平规范的原则性选择应从形式主义易辙协助主义,重拾其独立衡平功能,将合同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技术性设计应当釆用“一般条款+具体规则”模式。 一般条款尊重显失公平概念的规范性面向,维持其开放性与灵活性以应乎无穷的人事;具体规则基于显失公平概念的经验性面向,实现法律的确定性与可预测性。在解释论上,宜尊重显失公平法理在现代民法上的独立衡平功能与承载均衡原理回潮的体系价值,将一般条款视为一种开放性的弹性标准而非“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式严格的技术性规则,推进协助主义时代显失公平规范体系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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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法律问题研究
李伟 试读
自人类历史文明有记录伊始,文化财产劫掠与战争冲突、领土侵占以及民族离合等相伴而生,由此引发的文化财产争议,则成为保护和促进文化财产回归的法律制度诞生与发展的根源。即使在和平时期,文化财产的非法国际流转使得文化财产脱离其赖以生存的文化滥觞,蜕变为文化艺术交易市场上的纯粹商品,从而逐渐丧失其独特的文化内涵。仲裁作为替代司法和外交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跨国文化财产纠纷领域同样适用,其对于弥补司法追索和外交谈判的诸多弊端,协调法律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矛盾,及时应对现实社会变化,以高效率、低成本解决文化财产争议,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作用,因而近年来其在国际文化财产法学界界的地位越加受重视。 相对于文化财产自由贸易机制和人权保护机制,仲裁更多倾向于置法律差异、民族主义、政治倾向等因素于一边,在保护文化财产完整性和促进文化财产返还的前提下,着力寻求当事方之间文化财产争议的和平解决。基于此,本书重点阐述的核心问题,即文化财产争议的可仲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解决不同类型的文化财产争议仲裁中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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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的刑事责任研究
陈奕屹 试读
本书以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犯罪学分析为基础,参考、借鉴域外经验,分别从电子商务平台的社会地位与法律地位、作为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路径、不作为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路径以及帮助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路径四方面入手,对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的犯罪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其显著的特征,尝试疏通平台归罪路径中的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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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犯实质化研究
罗世龙 试读
正犯实质化,是指从存在论角度看,行为人没有亲自实行刑法分则规定某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行为,但是经过实质化、规范化的评价后,可以视为行为人亲自实行了刑法分则规定某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行为。正犯实质化的出现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首先,正犯实质化的出现与实质主义法运动的兴起、事实与价值辩证关系的发展以及人类认知模式的转变等重大法哲学命题密切相关。 其次,人类朴素法感情的正义表达、刑事政策的现实性要求和社会结构的分工合作化是正犯实质化出现的社会学基础。最后,构成要件的实质解释、定罪量刑的必然要求和正犯的独特评价功能是正犯实质化的教义学基础。诚然,正犯实质化有充足的正当性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切正犯实质化的做法都是合理的。正犯实质化的标准与限度尤为重要。我们在实现正犯实质化时应遵循合法性原则、等价性原则和类型化原则,尤其要坚持等价性原则,将其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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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与名誉权法律平衡研究:以媒体变革为视角
李延枫 试读
本书着重从媒体发展变革的视角,研究舆论监督与名誉权保护的对立统一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舆论监督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创新。在理论层面从三个视角切入:对舆论监督概念的重新辨析;网络公共领域理论可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一定理论支撑;传统公众人物理论在网络条件下的适用性面临极大挑战,公共言论的两种特殊保护进路基于新的传播手段和传播模式开始融合。 在实践层面,分别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三个部门法角度探析传统媒体时代向网络媒体时代转型过程中,舆论监督与名誉权保护在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面出现的法律失衡问题,并在系统梳理我国近年来相关案例的基础上,寻求构建网络条件下实现舆论监督与名誉权保护法律平衡的中国特色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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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原理
郝俊淇 试读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企业不正当地获取、维持、加强市场支配地位以及不正当地利用这种地位的行为。本书突破了单一、具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研究视域,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能导致的排他效应、扭曲效应、剥削效应等损害类别(损害理论)为基础,构建和阐释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反垄断法上的基本类型,即“排他性滥用”“扭曲性滥用”“剥削性滥用”,以及作为其规范前提的“单独市场支配地位”和“共同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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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法律问题研究
刘楠 试读
本书通过在国际海运领域引入履行辅助人的概念及其理论和制度,一方面为海上货物运输法将合同以外实际辅助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义务的第三人纳入调整范围提供合理的解释和依据,通过对国际海运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的概念和范围的界定以及类型化分析,探讨其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赔偿责任,提炼出不同类型履行辅助人的共性及个性化问题。另一方面探讨国际海上旅客运输领域一类特殊类型的履行辅助人——被称为“海上五星级酒店”的国际邮轮的法律地位,在邮轮旅客发生人身损害纠纷时邮轮与组团旅行社、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责任,在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涉疫港口的公共卫生治理、涉疫邮轮上旅客权益保障以及邮轮本身防疫制度系统的完善建议和对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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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的治理机制与路径构建
王裕根 试读
本书选取多个省份驻村调研的经验材料,以乡村矛盾纠纷化解为切入口分析法治乡村建设的现实经验,并从综合治理、乡村内生秩序以及信访依法分类治理等方面客观呈现法律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治理机制。在此基础上,结合法治乡村建设的任务与目标,并立足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实践发展,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人民法庭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构建党建引领的“三治融合”模式等方面分析法治乡村建设的行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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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则的原旨与适用
梅扬 试读
近些年,国内掀起一场研究比例原则的热潮,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日益泛化,适用规则变动不居。全书总体依循“先法理、后制度”的研究思路,首先对比例原则的原旨进行深入阐释,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比例原则适用的相关问题展开全面研究。 本书认为,比例原则有特定的内函和价值功能,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不能被任意拔高或无限拓展;比例原则的三个子原则之间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它们层层推进、环环相扣,为实践适用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性较强的逻辑规则;作为一项行政法原则,为适应行政法治实践变迁,比例原则的适用应涵盖行政法规范创制、行政执法过程、行政后果评价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在关注侵益性行政行为的同时,关注授益性行政行为和互益性行政行为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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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李娅佳 试读
本书以《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为选题,在总结近年来云南省各级档案部门开展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的基础上,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做法,试图厘清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概念,梳理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理论,探讨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特色、方法和实现路径,分析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成就、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云南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对策措施,对推动当前具有云南边疆民族特色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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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避风险的环境法治理研究
杜健勋 试读
传统公部门无法有效完成环境风险带来的国家任务,为了确保风险治理与决策的质量与正当性,公部门必须仰赖私部门,才能完整践行环境风险治理与决策。本书以邻避风险的影响因素与风险链演化规律为基础,认为环境法权是邻避风险治理的法理基础,从邻避风险治理模式、治理结构、治理制度等层面,反省了长期以来技术与行政官僚的风险权威决策体系,在突破公私藩篱的基础上,推动科学民主化,扩大科学知识审查社群,提升决策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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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会保障重要法规译介
杨勇 试读
本书是《日本健康保险法》《日本国民健康保险法》《日本护理保险法》截至2021年的全文中译本,内容涉及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护理保险三类社会保险的运作模式、保障对象、保险给付类型、费用负担、救济措施等问题。 《日本健康保险法》于1922年通过,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旧《日本国民健康保险法》于1938年颁布、实施,并在1958年得以全面修改。20世纪末,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日本着手制定《日本护理保险法》,《日本护理保险法》于1997年颁布,并于2000年正式实施。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长足发展,并随着社会背景的变化不断得到调整,对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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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司法决策研究
孙庆春 试读
本书首先探讨了司法人工智能的工具本质,为人工智能司法决策的正当性讨论奠定了认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数据进路与经典进路的比较分析,论述了大数据驱动的人工智能司法决策的方法论,继而探讨了人工智能司法决策的技术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司法体制的基于规则的混合推理技术路径;最后,在制度层面上建构了人工智能司法决策的运行机制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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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的司法适用:国内、区域和国际判例
尼哈尔·贾亚维克拉玛 试读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国际、区域和国内机构适用国际人权条约和国内宪法的司法实践所产生的人权判例。本书根据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等国际性机构,欧洲人权法院和美洲人权法院等区域性机构,以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法院的近4000件人权案例,详细分析了27项得到普遍承认的人权的各项要素,还简要叙述了作为人权法司法适用之背景和框架的人权的历史发展,国际和国内保护历程,人权的救济、解释、限制和克减等方面。本书以集中、便捷的方式展现了世界范围内人权法司法适用的实践情况,以及国际、区域和国内机构对于每一人权之各项要素的认识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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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研究
彭中遥 试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面对近来接踵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党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2017年先后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政策文件的形式试点并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巩固前期试点成果,加快探索构建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以专项司法解释的形式主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根据上述政策文件与司法解释的权威界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指:由国务院授权的部委或省市政府及其指定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作为原告,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行为人所提起生态修复与损害赔偿之诉。行政机关提起索赔诉讼是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突出亮点与后盾保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与创新意涵。然而,从司法实践情况看,该项新型诉讼之试行实践状况却难言令人满意,其不仅存在适用条件“模糊”和“泛化”的问题,而且面临与既有制度之间彼此“重叠”(与环境行政执法)和“冲突”(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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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研究
龚赛红 试读
本书试图通过对患者隐私权的内涵、立法保护的比较研究,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际,为我国患者隐私权保护进行科学的立法构建,进而促进我国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促进我国医患纠纷的解决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本书认为,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已经有了宪法依据和刑法、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保护的基础,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需从一般法保护和医患关系法保护两个层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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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的制度建构要素分析
缪若冰 试读
在组织社会学视角下,组织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在制度环境中,会产生“合法性机制”,即“社会的法律制度、文化期待、观念制度成为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具有强大的约束力量,规范人们的行为”。制度环境通过合法性机制的作用,影响制度环境下的组织,促使其与其他组织趋同。在具体的影响形式上,合法性机制通过强制性机制、模仿机制以及社会期待机制促进组织与制度环境趋同。将公司作为组织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在公司法这一基本法律制度之外,我国公司法的制度建构受到国家、立法以及司法力量为代表的制度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国家层面,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这决定了我国公司法在制度层面划分为两类主要公司类型——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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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权与权利救济研究
王小芳 试读
《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订使得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检察权制度在权利救济领域体现出更强的生命力。本书在民事检察权和权利救济的全新视角下重新审视二者的关系,厘清民事检察权在我国现阶段所承载的公权监督和私权救济的双重功能;论证民事检察权在本土化语境下承担权利救济功能具有理论和制度上的正当性;提出二者在转型期中国司法语境下存在共生并和谐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将原本存在内在冲突的双重功能在全新的视角下融合共通,构建法检监互动的权利救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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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程序违法的类型化处理研究
占善刚 试读
民事诉讼规范有些仅为当事人诉讼实施上的利益而设,有些则为保障裁判的适正与诉讼制度的根基而设。为因应民事诉讼规范的多层次性,对于审判程序违法不能进行单一的规制而须为类型化的处理。违反可以放弃遵守的任意性规范所生之程序瑕疵将因当事人未能及时行使程序异议权而治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的程序违法事由须满足其与裁判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一要件。为保证法的安定性,严重损害裁判正当性的程序违法始可经由再审程序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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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理论在民法典中的体系价值研究
李伟平 试读
《民法典》已经通过并生效,《民法典》对是否采纳原因理论这一理论主线,态度并不明确,但在合同目的、不当得利等制度中均有原因理论的身影。 本书主张在《民法典》中确立原因理论,作为《民法典》的体系主线,整合《民法典》的外部体系与内部体系。作为《民法典》的内部体系串联的原因理论,既要规定原因的赋予功能,在考察负担行为、处分行为效力时考察原因,规定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同时也要采用原因的矫正功能,对缺乏原因的给付结果进行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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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接受性责任理论研究
杨国举 试读
在刑事责任的研究中,存在缺乏源本的课题域和通达刑事责任的路径的问题。为此,该成果提出了接受性责任的理论。主要内容有:一是采用哲学研究方法。本书一改传统的刑事责任研究方法,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存在论现象学的方法对接受性责任的构造、种类和形式、主体,以及伦理学基础等问题展开研究,并贯彻始终。这是一种对刑事责任研究全新的方法。二是研究刑事责任的本体问题。基于为刑事责任溯源和奠基的研究目标,该成果把刑事责任的存在作为本体论基础,以此展开对接受性责任“此在”构造、“存在”构造等问题的研究,通过对其“生成”的研究,揭示其本来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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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欺骗承诺的刑法效果问题研究
杜治晗 试读
本书聚焦于受欺骗承诺这一承诺论领域最具争议的复杂问题,系统梳理了与该问题相关的重要理论,着重比较法益关系错误说、全面无效说、条件错误说、动机错误说等四种学说,围绕法益关系错误说的理论争议展开辨析与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法益关系错误说的进阶方案,坚持法益关系错误的理论内核,厘清事例类型与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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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帮助行为的刑事责任模式建构
王霖 试读
当今行业分工日趋精细的社会实态使得具有日常性、程式性特质的中立帮助行为面临潜在的刑事归责风险,为其构建妥适的刑事责任判定模式有益于法益保护与自由保障的价值平衡。以破解学理困惑与服务司法实践为问题面向,本书在纵向维度上对中立帮助行为进行内涵界定与共犯理论的基础性研讨;在横向维度上跳脱学界通行的行业领域归责路径,通过形式化考察视角向规范性考察视角的转换,匹配构建内含作为类型与不作为类型的中立帮助行为刑事责任判定模式,以期实现该判定模式的适用周延与实践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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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权理论及其实践展开
李华琪 试读
公益诉讼本源于诉讼程序之技术逻辑的概念术语,已经被世俗化地抽象为一个符号,用以指称一种社会性的话语沟通机制,给予缺乏权利保护手段的人以引起关注和发出声音的机会。 当前,我国主要通过对传统诉讼制度理念和程序规则体系进行技术性调整以实现环境公益价值目标,但这种技术性调整方式易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始终停留在泛化的理解层面。 结合法律规范来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规定仅单纯地解决了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然而,诉讼制度所包含的范畴远非如此,还涉及诉讼目的、诉讼请求范围、案件审理范围、证明程序规则等各种问题。 诉权乃诉讼法学领域的基础理论之一,因为诉权设置决定了诉讼主体是否享有诉权、实体权益是否能够获得救济、司法资源是否得到优化配置等方面。 基于此,本书提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首要解决环境公益诉权问题,通过环境公益诉权的理论与实践分析以厘清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并对我国环境公益诉权的配置原则、配置思路、配置方案、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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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仲裁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以职业足球劳动合同争议为重心
董金鑫 试读
作为首本从法律冲突的视角剖析国际体育仲裁的专著,《国际体育仲裁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以职业足球劳动合同争议为重心)》以国际体育仲裁在解决竞技体育争议过程中遭遇的特殊法律冲突为主要研究对象。围绕法律冲突现象的普遍性与竞技体育纠纷的特殊性,在理论层面揭示国际体育仲裁的管辖权、实体法律适用以及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的多层次、多领域的复杂法律冲突,重点阐述于一国普遍适用的国家法与高度统一的属人性体育自治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明确全球体育自治法的生成机制与治理模式,以此为跨国体育法学的理论研究提供契机。 在实践层面,《国际体育仲裁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以职业足球劳动合同争议为重心)》从妥善解决体育行业内法律冲突的角度审视国际体育仲裁发生的典型案例,特别聚焦于职业足球劳动合同争议中的法律适用冲突,力求对体育行业规则的主导地位、国际体育仲裁的造法原理以及法院必要的司法审查进行整合,以实现体育自治和国家管制的有机统一,为《体育法》修订下中国体育仲裁建构时存在的法律冲突问题以及我国职业足球劳动合同争议解决中尚面临的法律适用冲突提出系统性应对方案。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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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判决的影响因素研究:理论与实证
田燕梅 试读
本书综合运用经济学、法学理论及研究方法,从法律经济学视角对著作权侵权判决影响因素进行理论与实证研究。 首先,综合各种司法行为决策模型及理论,在法律制度、案件事实、当事人策略行为框架下提出著作权判决影响因素理论。其次,利用判决书微观数据,对著作权侵权法院判决特征进行统计分析。 最后,从锚定效应、当事人诉讼定价能力、当事人策略性诉讼角度实证检验对判决的影响。 本书验证了著作权侵权法院判决存在锚定效应,并从诉讼定价能力视角将当事人资源对法院判决的影响更推进一步,提出了诉讼定价能力理论,提高了理论的解释力;探讨了当事人策略性诉讼产生的机理和行为特征,检验新闻事件冲击下策略性诉讼对法院判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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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侨民事纠纷裁判要旨实证研究
任江 试读
本书以“涉侨”“华侨”“涉外”和相关法律条文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北大法宝数据库检索相关裁判文书共4万余份,通过大数据分析,归纳出5种主要涉侨权益纠纷案件类型,选取其中典型案例,从法律适用、法理分析、裁判启示、涉侨保护等方面进行解读,探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对策,为侨主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涉侨法律条款的完善,做出有益的理论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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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治规则建构的诚信理论研究
张路 试读
本书以化解全球信任赤字为宗旨,从国际法治话语权入手,基于诚信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基础性作用,分析国际经济法治规则建构的诚信理论和实践的演进,针对当前部分西方国家失信破坏国际经济法治规则的现实,探索国际经济法治规则建构的诚信中国方案。本书在学理上有助于促进国际法中国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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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学原理
莫纪宏 试读
《监察法学原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纪检监察法学研究团队,联合南方科技大学廉洁治理研究院纪检监察学研究中心、国内著名纪检监察学者和纪检监察一线相关人员,群策群力、团结协作形成的一项重大研究成果,也是纪检监察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成绩。该书的出版,将进一步明确监察法学的学科属性和定位,阐明基本立场和命题,廓清核心术语和范畴;将有助于提升纪检监察法治理论水平,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监察法学原理》一书注重政治性与科学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注重多元研究方法的融汇使用,注重学习借鉴基础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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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生态连体结构建设的法律制度研究
王婷 试读
不管是静态观察还是动态审视,城乡生态问题及其治理都与社会结构分不开,应从治理结构视角破解问题。要把城乡生态治理融入城乡一体化之中,必须有城乡融合的治理结构依托,用具有城乡融合发展内涵的连体结构来应对新时期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在生态治理领域的弊端。本书设想了城乡生态连体结构建设包含的制度体系,主要有城乡生态承载力制度、城乡生态福利制度、城乡生态修复制度、城乡空间规划制度、城乡生态产品制度,在制度构建层面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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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本权利立法研究
彭超 试读
宪法的精神旨归和终极目的在于保障。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立法具体化,使得宪法基本权利具化为普通法律权利,宪法基本权利亦由此衍生为法律权利群系,宪法基本权利之保障也进一步落实为具体法律保障。因此,基本权利立法是“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的拱顶石,能够让每一个人在生活中“将权利带回家”,使得宪法真正成为人民的生活之法。本书从本体、关联、实践、成就、价值、方法等角度对基本权利立法的基础理论、影响主体、实践逻辑、历史性成就和完善方略进行了系统研究,力图建构起一个基本权利立法的理论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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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不确定概念适用研究
毋国平 试读
本书主要以民法中不确定概念的适用为研究对象,尝试界定出当基于各种应用法源探求概念与个案事实之间的意义关联时,应遵循的适用规范。在得出相关意义关联命题的过程中,适用者需要运用制定法、判例、学说以及法价值等法源作为法律理由。基于每一法源的特点,适用者还应遵循特定的适用规范,以保障不确定概念适用的客观性与规范性。另外,基于特定法源得出的各意义关联命题之间还应具有融贯性,这也应通过相应的适用规范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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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的本土化构建
魏东 试读
本书系统论述整全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学的基础理论,通过阐释结果与方法并重整全论、整体有效性原则、刑法解释方法确证功能体系化、刑法解释结论整体有效性、司法公正相对主义、法官决策有效性、判例释法指引功能、刑法解释有限功能等核心命题组成的命题体系和理论系统,在批判原初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的基础上提出创新发展理论,重新构建提出崭新的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重点针对刑法解释学研究范式、系列命题进行学术批判、法理检讨和实证分析研究,力图证立整全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的“整体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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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方实践看依法治国走向的法治逻辑
田禾 试读
本书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背景下,从地方实践看中国法治走向的基本逻辑,总结出我国法治推进依靠党的领导、突出以人为本、重视先行试点等鲜明特点,并梳理了各地人大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板块的经验和成效。此外,本书还从地方角度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政务服务优化、执行难源头治理、信用体系建设、城市智慧治理等议题做了鲜活的案例展示,在为其他地方提供参考的同时,也谱写出一部立足地方而具全国性的中国时代法治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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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立法蓝皮书:广东省地方立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
石佑启 试读
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总结广东省地方立法情况,深入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带领和推动作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自2015年以来连续六年公开发行《广东省地方立法年度观察报告》,从立法程序、立法数量、立法内容、立法公开以及制度优化等方面对广东地方立法情况进行观察,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提高广东省,乃至全国地方立法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地方立法蓝皮书:广东省地方立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入选中社智库地方智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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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理与程序逻辑
自正法 试读
刑事诉讼法理可衡平和证成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其蕴含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兼顾公正与效率以及平衡控辩审的程序原理或理论依据,亦可称为程序法理或公理。从程序法律到程序法治,再到程序法理,其发挥着“桥梁效应”“体系效应”与“共同体效应”,有必要多维度发现和挖掘刑事诉讼法理的载体与表达。可对词语、概念、谚语、格言、命题、案例、判例、故事、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等进行提炼,挖掘刑事侦诉审程序背后蕴含的法理元素和程序逻辑,使其发挥刑事诉讼“引擎器”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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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权利的行政法救济:以行政法返还请求权的关联构造为例
张栋祥 试读
公法权利是新时代公法学理论创新和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激活行政法、建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关键要素。但实践中公法权利的救济依赖私法程序和私法规范,缺少对公法要素的体系化考量。回到公法权利地位关系基础上的请求权关联构造,既可通过请求权与公法权利的多重映射,明确公法权利行政法救济的具体路径;又可通过请求权的公私法共性和差异,明确其救济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考量。公法权利体系与各关联领域的交互联系,还可为行政法总论和分论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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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协同实施研究
王德新 试读
在我国民法典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其与民事诉讼法的协同关系至关重要。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呈现四重属性,即衔接性、交融性、竞争性、互补性。基于前述四重属性,围绕民事主体与诉讼当事人的统一与分离,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范配置,诉讼债权的证成及其法律适用,请求权竞合问题的解决以及非讼事件与非讼程序立法等五个议题,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交互的视角深入研讨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实施中彼此脱节或冲突的问题,将助力民法典时代良法善治的治理效果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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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立法范围研究
吕东锋 试读
作为一种特殊的立法行为,授权立法的实施理应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内。在传统观点中,授权立法范围一般仅指授权立法的权限范围。但从授权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分析,授权立法范围除授权立法权限范围之外,还应当包括授权立法主体范围和授权立法期限范围。国内外授权立法范围均经历了从宽泛到明确的演变历程。授权立法主体包括授权主体和受权主体。从各国授权立法实践观察,授权立法主体的范围尚无明确规范的要求。应当为授权立法主体设定范围,按照一定的原则以实际需要和工作职能为依据设定授权立法主体的资格条件。授权立法权限范围也是实施授权立法的权限边界,是立法事项中可授权和不可授权的界限。法律保留理论,特别是重要性理论,为授权立法权限范围提供了理论支撑。我国授权立法权限范围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也遵循了法律保留理论,但还存在规定笼统、缺乏逻辑自洽等问题。授权立法期限范围规定了立法授权书的时间范围,对授权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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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研究
王芳 试读
《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研究》主要探讨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问题。《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研究》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针对风险规制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以及多样性等特点,将风险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与公共警告领域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解决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存在的现实问题为导向,深度论述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的一般原理,系统构建中国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和制度体系。《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研究》为规范公共警告权的行使、平衡保护公共警告中的多元权益以及完善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立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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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陈招娣 试读
本书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为研究主题,积极响应实践部门的迫切需求,紧密结合预算绩效评价的实际要求,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探索构建出一套更加科学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希冀为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些许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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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释过程论
田杜国 试读
在对中外刑法解释的研究发展状况进行历时性梳理和考察之后,我们便会发现,刑法解释作为刑法适用中的一种不可或缺环节,其不仅是一种解释行为,其更是一种解释过程。并且,刑法解释这一过程的内涵、本质、构成要素、展开形式、基本特征等相关内容也都在不同的程度上体现出了马克思的“实践过程论”和怀特海的“机体过程论”等相关过程理论。据此,在学界内对刑法解释这一过程缺乏专门性论述的情形下,本书明确地提出了刑法解释过程论这一命题,并对其展开了详细的阐述。希望借此能够对当下刑法解释领域中所出现的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形式解释论、实质解释论、保守的实质解释论、“三常”法治观解释论以及人本主义解释论等刑法解释理论做出科学和合理的回应,并在一定的程度上为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可以参考和借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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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利他性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
李喜燕 试读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战略部署中,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被定位为基础性制度安排。作为第三次分配制度之主体部分的慈善制度如何构建,尤其是如何与初次分配、再分配协调配套,成为慈善法学界面临的急迫课题。本书正视慈善捐赠中存在的非利他性,在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慈善捐赠中存在的非利他性概念进行界定,并就非利他性行为的分类、合理性和边界进行了探讨。同时通过问卷调查,分析了不同类型的慈善捐赠目的追求与人类福祉和幸福存在的关系。此外,阐释了慈善捐赠主体的潜在物质利益追求、荣誉地位追求和定偏好追求等,对我国慈善立法提出了完善建议。后针对慈善2.0时代对慈善法的挑战及慈善法的不足,提出了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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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释义学专题研究
王建学 试读
所谓“立法法释义学”,又可以称为“立法法学”。通过这一稍稍区别于立法学的题名,作者想表达一种不成熟的学术尝试:在立法学研究中倡导一种法释义学或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即以《立法法》的条文为基础和界限来解决立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本书是作者多年来关于如何解释《立法法》特定条款的规范思考,内容涉及立法法释义学的理论基础、运作过程和具体技术。作者在对《立法法》进行规范释义的过程中尝试着结合《宪法》,以求得较为客观和融贯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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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能力现代化下的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
王喜 试读
全书共15万字,比较全面和系统地研究了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立法上的规范联系、实践中规范之间的互动等等问题,在法学界第一次全面地探讨了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之间的制度联系,借鉴和采用法律社会学和法律人类学的一些观点和方法,在全面掌握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注重理论与现实的结合,强调突出问题意识和学术创新,围绕民间规范在乡土社会中的地位与功能、运作与实践、发展与走向等核心问题进行论述,探寻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融合发展的路径,为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国家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相关理论支持与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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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法规政策国别研究
席芙蓉 试读
本书旨在为开展绿色技术国际合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参考。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绿色发展业已成为国际共识的大背景下,绿色技术合作在国际合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书选取新加坡、越南、泰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色列等与中国科技合作较为密切的国家和地区,分别解读其在投资、环境、能源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分析其与国内的区别,从而帮助企业了解国别差异,顺势而为,更好地开展绿色技术国际转移转化,主动融入全球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绿色发展合作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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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学论坛(第19辑.下卷)
宋晓 试读
本书稿为南京大学—哥廷根中德法学研究所的系列研究成果汇编。其中有对德国学者有关前沿热点问题的论著,也有中国学者通过对中国与德国法比较研究提出的对于中国法的思考,还有对德国及欧盟法的译介。 本书内容具有原创性和相当的学术水准。本书主要内容涉及中德两国在经济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各个部门法领域的比较研究。旨在通过中德法学的交流,进一步为加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理论学术上的支持。书稿不涉及重大选题备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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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学论坛(第19辑.上卷)
宋晓 试读
本书稿为南京大学—哥廷根中德法学研究所的系列研究成果汇编。其中有对德国学者有关前沿热点问题的论著,也有中国学者通过对中国与德国法比较研究提出的对于中国法的思考,还有对德国及欧盟法的译介。 本书内容具有原创性和相当的学术水准。本书主要内容涉及中德两国在经济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各个部门法领域的比较研究。旨在通过中德法学的交流,进一步为加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理论学术上的支持。书稿不涉及重大选题备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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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无形资产法律保护的研究
于善旭 试读
《我国体育无形资产法律保护的研究》是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和体育产业发展条件下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与保护的需要,本研究着眼于对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的体育无形资产问题,特别是对其中一些极具体育特色的特殊问题,进行专门的法学理论阐释和法制应用指导,力图对一些基本性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有所深化和贡献。《我国体育无形资产法律保护的研究》选择了四个在体育无形资产保护方面最具体育行业与专业特殊性的问题——体育标志权、体育赛事转播权、体育明星形象权、体育专有技术权来进行研究,力图从理论本源上进行深入的挖掘,填补一些理论空白,澄清一些模糊认识,进行创新性的学术探索,并且对现有的一些理论观点进行思辩与挑战。如对体育标志权的法律性质和侵权救济问题、保护体育竞赛表演劳动成果的理论依据和体育竞赛表演与作品的关系以及扩大表演者权保护问题、运动员人格权与形象权的关系以及商事活动中形象权的管理问题、专有技术权在体育领域的特殊表现和法律保护问题等,都是本研究富有成效的学术贡献,国内有关体育标志、体育专有技术等方面研究,都是由本课题首先提出,并且至今仍不多见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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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兴奋剂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 试读
2004年颁布实施的《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反兴奋剂工作的里程碑,进一步完善了反兴奋剂法律体系,也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专门制定反兴奋剂法律法规的国家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巩固北京奥运会兴奋剂综合治理的成果,调查、研究和解决反兴奋剂工作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深入推进反兴奋剂工作的开展,净化赛场和社会环境, 2010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了对《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2010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了对《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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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推铅球运动
李建臣 试读
近些年来,我国出版了许多不同版本的田径运动教材,这些教材基本上都涵盖了推铅球内容。以教材形式写成的推铅球项目的专著也有不少版本。 现有教材与专著在撰写铅球项目时,基本上遵循了这样一个格式:介绍推铅球运动的发展史;介绍不同类型的推铅球技术;介绍推铅球的教学;介绍推铅球的训练。这种教材与专著的写作形式注意了系统性,连贯性与完整性,它基本上是以满足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任务为宗旨的。 我们编写的这本专著突破了传统上的写作形式,它是以十六个专题研究与讨论的形式出现,主要是为推铅球运动训练服务的。全书共分为上、中、下三个篇章,上篇包括六个专题,中篇有五个专题,下篇有五个专题。